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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读物的管理制度(5篇)

来源:软闻情感网

中学生读物的管理制度

  为便于本系自习室的管理,维护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各个学生应当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公共管理系的影响力,以全面发展为原则,发挥“团结、自觉、务实、开拓”的精神,特制订本制度,已达到学习的目的,具体如下:

  1、自习室内不得喧哗,不得在阅览室内打电话,避免妨碍他人学习。

  2、如确有问题需与同学交流,可以用传纸条的方式进行.

  3、同学要自觉遵守自习室学习纪律,并注意优良学习氛围的形成与保持。

  4、自习室内手机调成振动或静音,不准追赶、吵闹、及其他与学习不相关的事情;

  5、爱护公物,禁止在桌椅上乱贴乱画乱刻及在任何书刊资料上划圈点注,不得损坏公共设施,不污损他人书刊类学习资料。

  6、为了保持室内环境卫生,禁止在自习室内吸烟、随地吐痰、在室内吃饭、吃零食、乱扔果皮、纸屑等。

  7、不准干私活、不准自行组织文体活动。

  8.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互相尊重,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遵守开放时间,闭馆前自觉离馆。

中学生读物的管理制度

  一、四大纪律

  1、不准打架斗殴,不准唆使校外人员来校殴打学生,严禁打群架。

  2、不准下河下塘洗澡。

  3、不准谈情说爱。

  4、不准进“两室三厅”、网吧等有害于身心健康的娱乐场所。

  二、公德规范

  1、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团结和睦;对待同学要有平等意识,要有爱心,要有豁达的心胸。

  2、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爱护弟妹,严于律已,平等待人。

  3、尊重别人的人格,不随便拿他人的东西。

  4、拾金不昧,捡到他人钱物要主动交还失主或学校。

  5、爱护公物,爱护环境,不攀枝折花,损坏公物要主动赔偿。

  6、不要随便进入他人班教室、寝室或教工住房、办公场所,如需进入,须经允许。办完事后立即离开。

  7、参加升国旗,学生集会等活动要认真、严肃、守纪,不能讲小话、迟到、缺席。

  8、服饰整洁,举止端庄,谈吐文雅,爱清洁,讲卫生,讲文明,有礼貌。

  三、学习纪律

  1、上课认真听讲,不准看与所学课程无关的书籍,不准讲小话,不准打瞌睡,不准搞小动作。

  2、讲文明,有礼貌,尊敬老师,不准干扰老师上课和同学学习,在教室和其他庄严场所不准穿背心,穿拖鞋。

  3、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必须请假,请假须填写请假条,经班主任批准后干部转交查堂老师。请假在5天以上必须经教导处批准,10天以上由校长室审批,请假在45天以上应办理休学手续。

  4、星期六、星期天,要按照教务处的安排分别参加活动,不得任意离校,有事必须请假。凡是在教室的同学必须保持安静,认真看书学习。

  5、努力提高学业成绩,以扎实的基础迎接会考和高考。会考必须合格,否则不予毕业,不准参加高考报名。

  6、遵守考试纪律,杜绝一切舞弊行为。

  四、体育锻炼要求

  1、认真贯彻《中学体育工作条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2、认真上好体育课,严格按体育老师的要求积极参加锻炼。为许穿拖鞋、皮鞋上体育课。

  3、认真做好晨操、课间操、眼保健操。集合要快,队伍要整齐,做操时动作要规范一致,不许讲小话,做操完毕应按体育老师的指令有秩序地退场。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各班的群体活动要按体育老师安排的内容认真完成。

  5、自觉参加适合个人特长的体育锻炼。

  6、自觉参加体育测试,保证合格,力争达标。

  五、学习、生活常规

  1、课堂纪律

  (1)闻预备铃,必须迅速,安静地进教室就座,把当堂需要的学习用品放在桌子的左角,坐端正。

  (2)上下课时,由值日生喊“起立”、“敬礼”,等老师回礼后喊“坐下”或“下课”。

  (3)服装整洁,夏天不准穿背心、拖鞋进教室上课,姿势端正,专心听讲,积极思考问题或认真做作业,不准讲小话,做小动作,发言要先举手,回答问题必须起立,不得随便插嘴或上甲课做乙事。

  (4)上体育课,须在预备铃时迅速到指定地点集合整队,集合要做到快、静、齐,不得穿皮鞋、高跟鞋、拖鞋上体育课,要刻苦锻炼,不得躲阳躲风,爱护体育器材。

  (5)上课迟到者,须经老师允许,才能进教室入座。

  (6)自习课不得随便出入教室,不准任意离开座位,要保持教室肃静,不得高声谈笑。

  2、寝室纪律:

  (1)除三厂一所及水口村的子弟外,所有同学都必须在校住宿,不允许在校租房住宿,违者严肃处理。

  (2)非经学生处和双方班主任认可,不得到他班住宿。

  (3)必须按时就寝,熄灯点响后,应保持安静,不允许大声吵闹,就寝时间不允许在外逗留。

  (4)就寝后关好门窗,起床后,要落好锁,注意安全,谨防失盗。

  (5)不准私自留客住宿,不准在寝室生火、接电线、装电炉。

  (6)按时起床,不睡懒觉,也不要求提前起床,以免干扰他人休息。

  (7)寝室是文明的窗口,要注意保持宿舍干净、整洁,地面要每天打扫,衣服被褥要勤洗勤换,摆放整齐。要爱护公物和他人用品。

  (8)同室学友应互相关心,彼此照顾,互相谅解,团结一致,共创文明寝室。

  3、文明就餐公约

  (1)住校学生必须到学生食堂开固定餐,不经学校同意,不准在校外饭店包餐,更不允许开流动餐。

  (2)按时就餐,不提前进食堂或在食堂附近等候开餐。也不故意拖拉,超过开餐的时间。

  (3)进入餐厅,要自觉购买饭菜,创造一种文明的环境,不得插队、起哄、敲碗。不离席,不讲话,不准随便端饭出食堂。

  (4)必须在餐厅集中就餐,做到三不掉(不掉饭,不掉菜,不掉汤)。

  (5)节约和爱惜粮食,剩菜剩饭要倒在规定的地方。

  (6)讲究用餐卫生和环境卫生,饭后每班要安排人员把桌面、地面打扫干净。

  4、卫生制度

  (1)教室、寝室及公共区卫生,坚持每天早晨一小扫,每周星期五下午一大扫。

  (2)不准随便吐痰,不准乱丢果皮、纸屑,不准乱倒垃圾,不准把吃不完的饭菜乱倒,把吃不完成的馒头乱丢。不准用粉笔到处乱写乱画。

  (3)注意学习卫生,看书写字坐端正,胸部离桌子一寸远,看书眼睛离书本一尺远。不在走路、坐车时看书,不躺着看书。

  (4)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四不;即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勤剪指甲;不吃腐烂食物,不喝生水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不随地大小便。

  (5)教室必须经常保持干净,课桌、讲台、电教设备要摆设整齐,不在黑板和墙壁上乱写乱画。

  (6)寝室内务整理做到五条线:铺盖整洁一条线,衣服脸帕一条线,鞋子摆放一条线,水桶整齐一条线,严禁在寝室吃饭。

  六、学生考勤制度

  1、有病或有事要请假,事假必须有家长证明,病假必须有医生证明。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由教导处审批,一周以上由主管教学的校长审批。回校要及时销假,未经请假离校或假满不来校者,作旷课处理。

  2、遵守休息制度,如有五次迟到、早退或每次迟到、早退20分钟以上者,记旷课一节;缺一次早自习记旷课一节,缺一次晚自习记旷课两节;旷课超过十节以上者,则要受纪律处分。

  七、考试纪律

  1、考试时间一律不准请事假,如请病假,必须持医院证明和家长的请假条。

  2、考试时,学生要按既定座位号对号入座,不准擅自调换座位;考前十分钟预备铃,要作好考前准备(考数学时要带好圆规、直尺、三角板);开始考试一刻钟后未入场者,不准入场,作缺考处理。

  3、考场内要保持安静,不准随便走动,不准交头接耳、交换试卷、挟带和偷看别人试卷等,凡舞弊的,一经查明,除试卷作废处理外,分别根据情节和态度给予教育和纪律处分,期末不得评为三好学生和其他荣誉称号。

  4、考试时课桌上不得放课本、笔记,除试题字迹不清可以举手发问外,一律不得提出询问。

  5、不得用铅笔或红色笔答卷,要首先写好班次、学号和姓名。字迹要工整,答卷的款式、规格和标点符号,都要符号要求;卷面要整洁,不合要求的要扣分(一般扣3~5分)。

  6、考生接到考卷后,要先看清题意;答题时,要沉着冷静;交卷前要仔细检查,防止遗漏和出差错。

  7、开考30分钟之内(以口哨为信号)不得离开考场;交卷后要立即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高声谈笑;如不接受教育,要适当扣除当堂考试科目的分数;闻下课铃声立即起立,让监考老师下位验收试卷后再出考场。

  8、无故不参加考试,作缺考论处(缺考者一律记零分)。

  八、公物管理与赔偿制度

  1、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对学校的一切公物,如图书、仪器、门窗、电化教学设备、体育器材等,不得私自拿走和破坏。

  2、教室里的课桌、凳子、清洁工具、黑板及门窗玻璃等设备,各班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如有人损坏或遗失,必须查明原则,分清责任,照价赔偿或加倍处罚。

  3、不准攀登树木,采枝摘花。

  4、损坏公物者,视情节轻重,除批评教育外,还需照价赔偿。对有意破坏公物或态度不好的,除按学校奖罚条例处分外,还要加倍赔偿。

  5、对于各教室内损坏或遗失的公物,一经查出,由个人负责,没有查出,由各班集体负责赔偿。

  6、赔偿和罚款价格由总务处根据当时价格酌情处理。

  九、文明礼貌公约

  1、服装要整洁,要求做到帽子戴正,纽扣扣好,鞋带系紧,不穿背心或拖鞋进教室。

  2、看见老师、同学要问好,与老师分别时要说“再见”,得到别人的帮助,借了别人的东西应该说“谢谢”。做了对不起别人的事应该说“对不起”,弄坏了别人的东西,应该道歉或赔偿。

  3、不吹口哨,不说下流话,不做下流动作。

  4、要尊重老师,不对老师评头品足,不给老师起外号,不准背后讲老师的坏话。当老师对自己进行思想教育时,要虚心听取老师的意见。

  5、对同学要团结友爱,不欺侮小同学、女同学。

  6、进办公室应喊“报告”,经老师允许后方得入内。不乱翻老师的东西。

  十、学生奖惩办法

  (一)奖励

  为了加强正面激励,树立先进典型,决定对德、智、体全面发展,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成绩优异的个人或集体进行奖励。

  1、奖励种类:口头表扬,通报表扬,颁发奖状、奖品、资金,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先进团支部”、“先进班集体”等光荣称号。

  2、奖励条件:

  (1)凡政治思想那,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五讲、四美、三热爱”和“学雷锋,树新风”以及一切政治活动中表现出色,期评成绩各科及格,平均成绩初中80分以上、高中75分以上、体育劳动成绩良好以上者,授予“三好学生”的光荣称号。

  (2)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工作,热心公务,坚持原则,主持公道的干部授予“优秀学生干部”的光荣称号。

  (3)凡遵守团章,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能起模范作用的团员,授予“优秀团员”称号。

  (4)认真执行团的决议,坚持开展团队活动,积极做好团内外青年的思想工作,成绩优异的团支部,授予“优秀团支部”的光荣称号。

  (5)凡学风好,纪律好,团结好,卫生好,劳动好,锻炼好;及格率,达标率,后进学生转化率成绩显著的班级,授予“先进班集体”的光荣称号。

  (二)处分

  为了保证“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以及各项政治教育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决定对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处分。

  处分种类: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

  对受前四种处分的学生,经过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者,可经本人申请,小组评议、班主任同意、学校行政会批准撤销其处分,但处分时间不得少于十周。

  1、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分别给予批评、警告、严重警告的处分:

  A、旷课十节以上;

  B、无故缺交作业十五次以上;

  C、住宿生未经请假外出住宿三晚以上;

  D、首先开口骂人引起口角纠纷;

  E、吸烟喝酒;F劳动旷工或偷工减料;

  G、破坏环境卫生,破坏学校绿化;

  H、严重浪费粮食不听劝告;

  I、多次违反各项常规,经教育不必影响不好者。

  凡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分别给予记过、留校察看的处分,情节严重影响很坏者,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A、对师长和职工有严重侮辱行为;

  B、旷课20节以上或缺交作业三十次以上;

  C、首先动手打人伤人;

  D、、谈情说爱、看黄色的书刊;

  E、偷摸盗窃;

  F、严重损坏公物;

  G、在教室、寝室、树木草丛中生火酿成灾祸;

  H、拆毁学校围墙;

  I、在校外违反交通规则、破坏公共秩序,影响极坏或私自下河下塘洗澡;

  J、多次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屡教不改影响极坏者。

  决定上述各类处分时,必须做到两点:第一、看其错误的性质和影响;第二、看学生本人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和改正错误的决心。决定对学生的处分,必须由班主任申报材料,学生处、保卫处集体讨论,报请校长室或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开除学籍的处分,由学校申报材料,经县教委批准执行。一切处分决定均应截入学生档案。

  (三)考查办法

  为了使考查经常化、制度化、做到奖惩分明,决定采取以下几种主要考查方法。

  1、建立班主任责任制。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班主任昼固定不变,使其对学生的全面工作负责到底。要求班主任每学期对每个学生至少进行3~5次谈话,搞1~2次家访或书信联系,写一次操行评语。印制班主任手册,让班主任分门别类记载学生情况,为思想教育积累素材。

  2、对学生的纪律、卫生、文体、劳动分别建立检查制度,检查早晚自习、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食堂、寝室纪律、环境区卫生和劳动场地等情况,逐日登记,定类记分,按时公布成绩,此项工作分别由学生处、教务处、体育组、医务室和总务处确定一位同志负责管理,各班所得分作为评选先进班集体的重要依据。

  3、建立民主评定制度。以班为单位组织学生进行民主评定,对评出的典型应及时进行表扬或批评,被表扬或批评的学生,都须将情况记入学生手册,装入学生档案。

  4、建立学年评优制度。每学年第二期,全校开展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先进团支部”、“先进班集体”活动,并分别颁发奖状、奖品、奖章、证书和给家长送“喜报”。

  5、建立健全学生档案。学生从入学起,将其操行评语、学习成绩、健康卡片和奖罚情况逐期截入档案。

  6、学生处、教务处、团委会要加强学生管理,并根据具体形势、具体情况适时对学生管理制度进行修改,使学生管理制度不断发展,更加完善。

中学生读物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三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中小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中小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五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六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欠发达地区规模较小的学校,可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推荐。

  第九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一条中小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书香校园建设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相关表彰奖励中,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第十二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情况开展抽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了解和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根据需要开展专项督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情况纳入督导范围。

  第十三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中学生读物的管理制度

  1.午休时间为春夏季;每天12:50至13:10;秋冬季:每天12:50至14:00

  2.晚上休息时间为:春夏季20:50至次日6:00分;秋冬季20:20至次日6:20

  3.寝室长不得提前叫醒室友,听到起床铃后,宿舍长负责催叫住宿学生起床,迅速整理内务工作;

  4.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

  5.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熄灯、熄灯后保持安静,不得讲话,不得使用其他照明工具,不得做妨碍他人休息的事;

  6.不能把手机、收音机、录音机、随身听、CD、MP3等带入宿舍;

  7.对夜间迟归学生,作违纪处理;

  8.熄灯后,不能在宿舍内说话,影响其他人休息;

  9.违反上述规定的,第一次由值周老师、班主任作提醒谈话,第二次由德育工作处谈话并作惩戒教育,第三次作劳动教育处理。情节严重请家长到校处理,或者住宿改通学。

  10.学生的作业量保证适当,各科老师要协调好作业布置工作,保证在晚自习期间能够完成的量。

  11.本制度从xx年3月1日开始执行。

中学生读物的管理制度

  为了在同学间全面开展国防教育,增强国防观念,激发学生遵纪爱校,勤奋学习,拼搏进取的精神,根据我校实际,每学年举行一次军训。

  1、时间:一般为5天,安排在每年的8月底——9月初,必要时可提前或延迟。

  2、对象:初一新生(必要时,也可安排初二、初三学生)及全体住校学生。

  3、形式及内容:新生以队列训练为主,住校生以内务整理为主,再结合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教育。

  4、要求:

  (1)军训期间一律不准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应事先申请,待校长室批准方可准假。病假除交必要的病假条外,应在场外列队,不准擅自回家。事假应有家长签名。

  (2)军训过程中要严肃认真,听从教官指导。

  (3)遵守校纪,团结同学,对老师、教官要有礼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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