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软闻情感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不得超过几个月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不得超过几个月

来源:软闻情感网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但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且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Copyright © 2019- ruangwenfa.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