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定是车辆的持有人在持有车辆满3年以上前提,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时候,可以申请保留车牌6个月,此期间原车主可以购买其他车辆申请使用保留的车牌。
2、《机动车登记规定》:
3、第五十二条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4、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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